第叁方护工陪护公司(第二次)废标说明
第叁方护工陪护公司(第二次)项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10:30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共7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其中1家供应商因证件、证明材料点验不齐全,未能进入评审阶段。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2家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的投标供应商进行了商务和技术评审。后在价格评审过程中,因有3家供应商存在部分单项报价均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40%,评审委员会认为以上情况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0.3条规定,评审委员会要求3家供应商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家供应商均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了相关材料,评审委员会对以上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其中1家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1家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且未提供履约担保承诺;1家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综上所述,评审委员会全体认为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0.3条规定,以上3家单位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综上,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合理的单位1家,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38.1条第(1)款“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本章第20.6条情形的除外”,故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第叁方护工陪护公司项目部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