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电宝及售袋机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共享充电宝及售袋机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2-JL13(03)-F10234
三、预算金额 :41.58万元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共享充电宝 |
26 |
台 |
2 |
自助售袋机 |
7 |
台 |
合计 |
33 |
|
1.场地管理费:3年共41.58万元。报价不得低于此金额,否则为废标。
2.项目服务周期:3年(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注:以上未尽事宜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公司(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公司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叁年(含)以上且经营范围具有电子设备或充电设备租赁的国内公司。
5.招标人及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黑名单见附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本项目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上(www.xnyy.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www.xny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缴纳地点:教学楼8楼财务,如投标人未交纳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8日,地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致电咨询023-68766970)。
(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28日9:0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开标会稍后开始。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致电咨询(023-68766970)。开评标会在同一地点进行。
(叁)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www.xnyy.cn)、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金额:0.8万元。
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招标人开户名称:致电咨询(023-68766970)
开户银行:致电咨询(023-68766970)
账 号:致电咨询(023-68766970)
银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
投标人可凭银行进账回单换取收据,或财务部门凭银行进账单的收账通知(已进收款人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开标前采购人须检查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收据。
注:汇款凭证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保证金。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共享充电宝及售袋机服务项目部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3-68766970
邮 箱:3069809014@